首页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佳木斯大学药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发布日期:2025-03-19    作者:     来源:     点击:

佳木斯大学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根据《佳木斯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药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复试方案如下。

一、学院招生复试工作原则

(一)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坚持立德树人、客观评价、科学选拔、公平公正、以人为本、自约自律的原则。

(三)坚持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的原则。

二、学院招生复试组织领导

(一)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长:

副组长

 员:

(二)下设四个小组:

1. 资格审查小组:

2. 复试小组:

学科(方向)

复试组长

复试组成员

药物化学

药剂学

生药学

药物分析

微生物与生化药学

药理学

学科教学(化学)

药学(专业学位

3. 复试监督小组:

4. 成绩复核小组:

三、学院各学科复试分数要求(国家线及自主划线)

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学科门类专业名称

A类考生*

总分

单科(=100分)

单科(>100分)

医学不含中医类照顾专业[10]

293

36

108

教育[0451]

341

45

68

四、资格审查

(一)复试前,资格审查小组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网上资格审查,为考生建立个人档案,严格做到“两识别、四比对”(即人脸、人证两识别;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四比对);思想品德审查(思想政治情况表,即政审表),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考生提供的所有材料由学院存档备查。

考生须将以下材料原件拍照,并将图片按下列顺序粘贴在同一个word文档中,将此文档按“考生编号+姓名”的方式命名,通过电子邮“上传附件”的形式发送至yxyyjsgz@163.com资格审查时若发现考生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教育部研究生招生要求和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一律取消复试及录取资格。

考生应提交以下资格审查材料:

1. 二代身份证原件【若丢失可凭(临时身份证或户口)代替】。

2. 应届本科毕业生:

1)完整注册后“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若丢失可凭(在校证明)代替】。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 往届本科毕业生:

1)本科毕业证书【若丢失可凭(3)代替】。

2)本科学位证书【若无此证书需告知学院老师登记】。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考生,需提交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 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承诺人处须考生本人亲笔签名)。

5. 佳木斯大学报考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

(二)其他材料

1. 对符合教育部规定加分政策的我校一志愿考生,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或拍照)发送至jdyzb@jmsu.edu.cn,邮件须以准考证号+姓名+可享受加分政策名,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文件及加分名单进行审核。具体加分政策详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2. 对符合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我校一志愿考生,且达到进入复试分数线的,须将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扫描或拍照)发送至jdyzb@jmsu.edu.cn,邮件须以退役士兵+姓名”命名,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文件进行审核。

3. 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五、复试试题命制及保管

由复试小组组长指定专人命制复试试题,根据考生人数保障复试试题足量(最低n+1份,n为考生人数),确保试题质量、难度保持一致,确保一人一题不出现重复,并对题目进行编号,封装后保存在学院保密柜中,由专人分别保管保密柜钥匙和密码。考生复试采“三随机”(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由考生随机抽取复试试题)方式进行,确保复试过双盲、确保打分尺度一致,切实保障复试工作的公平性和科学性,完善复试工作监督机制,加强过程监管,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六、复试形式、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一志愿现场

日期

时间

地点

复试内容

321

08:30-12:00

1D12-211

药物化学

324

10:20-12:00

1D12-211

药剂学

325

13:30-15:00

1D12-211

生药学

325

09:00-10:30

1D12-211

药物分析学

321

14:00-14:30

1D12-307

学科教学(化学)

326

13:00-17:50

1D12-211305307

药学(专业学位)

(二)调剂网络远程

日期

时间

地点

复试内容

待定

待定

1D12-211

药物化学

待定

待定

1D12-211

药剂学

待定

待定

1D12-210

生药学

待定

待定

1D12-211

药物分析

待定

待定

华昊一楼会议室

微生物与生化药学

待定

待定

1A18-113

药理学

待定

待定

1D12-307

学科教学(化学)

待定

待定

1D12-211305307

药学(专业学位)

(三)复试具体内容及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1. 复试内容:

1外语水平测试:重点考核口语会话(听说能力,口语25分,听力25分),聘请外语复试官或复试小组中具有相当水平者,对考生进行复试工作。

2专业水平测试:要根据培养目标要求、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等,合理设计,重点考核考生专业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

3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从抽题开始计时,考生答题结束时需明确“答题完毕”)。

4复试结束后,由复试组长逐一告知考生复试成绩。

2. 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分为专业水平测试(150)、外语水平测试(50分)两部分内容,复试满分200分,低于120分为不合格。

(四)复试程序

1. 复试内容安排

1现场复试方式

请考生妥善安排行程,在复试时间段内按要求抵达我校,凭本人准考证及二代身份证原件(若丢失可凭临时身份证或户口)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复试。

2网络远程复试

使用“双机位”,主、副机位均使“钉钉”平台。备用“腾讯会议”平台,正常情况下不启用,仅在钉钉平台出现异常时应急使用。主机位用于复试,副机位用于监控周边环境(应能监控到考生复试环境全景),保障复试工作公平公正,防止违规行为发生。考生加入钉钉群时,应采用双账号同时登录

3复试形式和要求

复试采用面试的形式进行,复试小组成员必须在指定的复试专用办公室在学院复试监督小组的监督下进行复试工作,复试开始前要求考生宣读《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明确作弊后果(如取消资格、列入黑名单)。复试过程必须全程录音录像,复试录像、原始打分表等材料由学科办留存备查(三年以上)。调剂考生网络远程复试的录像存档,将用于后期随机抽查异常表现(如长时间停顿、视线偏移)。对高分答案进行人工复核,检查是否存在A1生成特征(如过于结构化、缺乏情感)。

由复试小组组长指定专人命制复试试题,根据考生人数保障复试试题足量(最低n+1份,n为考生人数),确保试题质量、难度保持一致,确保一人一题不出现重复,并对题目进行编号,封装后保存在学院保密柜中,由专人分别保管保密柜钥匙和密码。考生复试采用“三随机”(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由考生随机抽取复试试题)方式进行,确保复试过程“双盲”、确保打分尺度一致,切实保障复试工作的公平性和科学性,完善复试工作监督机制,加强过程监管,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2. 复试安全保密工作:

1药学院将做好研究生复试的安全保密工作,严肃招生工作纪律,选派责任心强、公道正派、业务水平高、经验丰富的人员承担复试工作。严格落实回避制度,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本年度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教师不得选派。不得向他人透露任何有关复试工作的涉密信息,所有参与复试工作人员均须签订《佳木斯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安全保密责任书》;组织学习《佳木斯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工作细则》和《佳木斯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纪律》。

2)提前告知复试考生签署《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提醒考生对复试过程不能录像、不能传播试题,否则取消复试资格,按照泄露国家秘密罪予以查处。所有参与复试的考生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3. 突发事件应急

药学院已提前做好水电防火、网络远程技术保障及季节性传染病应对准备,营造良好复试环境,制定应急预案切实保障复试工作顺利进行。

网络远程复试前,要指定工作人员培训考生进行平台使用和模拟演练(录像留存),提醒考生做好出现断电、断网需要采取的应急措施(准备应急电源、pad、笔记本电脑、充电宝等;准备充足的网络流量;腾讯会议等备用平台),因个人原因或恶意断电、断网影响正式复试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复试小组端口也应对电力及网络做好保障,以备应对突发事件。

4. 复试材料上报

32616:30前上报复试工作材料:包括签字盖章的复试情况表、复试成绩单、复试安全保密责任书、复试人员资格审查登记表。以上材料除复试成绩单须纸质及电子版同时报送外,其他材料只需纸质版。

七、其他要求及学院咨询联系方式

本办法由佳木斯大学药学院负责解释,以往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其他未尽事宜或遇国家政策调整,以上级部门最新文件为准。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8346896466  15765361356

   yxyyjsgz@163.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7:00

学院

20250318

下一条:药学院2023级本科生转专业考核细则

关闭